各二级院(系)、各部门:
为保证学校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,经院长办公会研究,现将学校期末及寒假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及开学时间
1、在校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(星期六)-2月18日(星期六),1月13日期末考试全部结束。下学期返校报到时间为2017年2月19日(星期日),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0日(星期一)。
2、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(星期二)-2月16日(星期四)。2月17日(星期五)正式上班。
3、寒假前及开学后的周末(1月14日、1月15日、2月18日、2月19日),教职工正常上班。
4、后勤集团、资产管理有限企业按企业管理办法实行作息制度。
二、具体要求及安排
1、教务处、各二级院(系)要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务、下学期课务安排及补考准备工作,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
2、要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和招生工作。各二级院(系)要加强学生离校前的教育工作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、法津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。
3、要全面做好三创大厦项目和学校运动场维修项目的建设工作。要切实做好寒假后勤保障工作,做好校区零星维修、水、电、伙食等保障工作,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。
4、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,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寒假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放假前,各二级院(系)、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、认真的自查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防范工作,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、不稳定因素。保卫处、后勤与基建处、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要加强督查,严格管理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。
5、各二级院(系)、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,做好年度2016工作总结,研究制订2017年工作计划,安排好本单位各项工作,并将寒假前后工作安排、2017年工作计划于2017年1月5日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(电子邮箱:jmydyb402@163.com)。
6、要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工作。中层干部要认真做好寒假总值班工作,要遵守《学院总值班制度》规定和学院2017年寒假总值班表安排,严格实行值班记录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,及时、正确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。各部门和二级院(系)根据教学、科研、管理需要合理安排好本单位寒假值班工作,值班工作申报流程详见《关于规范加班值班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经贸人[2015]6号)。所有寒假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保证信息畅通。
7、寒假期间,领导干部到南京市以外地区的,应严格按照《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制度》(经贸委[2016]20号)规定,履行请销假手续,并随时保证通信畅通。
特此通知。
党院办
2016年12月26